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3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
938,630,183股(扣除已回购股份数49,463,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9,463,113.00股后的938,630,1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总股本-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分配比例,即28,158,905.49元=(988,093,296-49,463,113)股×0.03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28498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284982元/股=28,158,905.49元÷988,093,296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84982元/股。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154 黄天火
2 01*****347 黄长远
3 01*****235 黄印电
4 01*****382 黄文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南洪路 24 号
咨询联系人:傅孙明、陈春金
咨询电话:0595-86279713
咨询传真:0595-86279731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