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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5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15:00-2019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9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黄天火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2,073,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88,093,296股的53.848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2,073,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88,093,296股的53.848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88,093,296股的0%。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32,073,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32,073,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32,073,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
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32,073,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32,073,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2,073,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2,073,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2,073,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2,073,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陈金龙、王昕和兰涛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18年度工作的述
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林时坤、康韵芳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