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7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次、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1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雷永鑫先生,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宇恒先生,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
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40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3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88
万元,较上年下降 22 万元,降幅 5.12%。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及审查,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