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
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邹艾艾先生、赵科星女士、张爱民先生、刘朝安先生、张峥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邹艾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赵科星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张爱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刘朝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张峥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华先生、刘浪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骆建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王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刘浪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骆建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行业薪酬水平的基础上制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
适用期限: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薪酬方案: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工资,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规定确认和发放;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领取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按月发放。
其他规定: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3.公司承担董事因本公司事务发生的差旅、食宿、培训等费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