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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清新环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旭亮女士、王大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候选人逐项选举。

    上述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旭亮,女,出生于 1984 年 3 月,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其他国
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审计部高级审计经理;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审计部派驻出资企业专职监事,四川发展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发展资产重组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发展国康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王旭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王大鹏,男,出生于 1973 年 12 月,中共党员,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就职于北京燕山水泥厂财务部;现任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

    王大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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