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应由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经公司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邹艾艾先生、赵科星女士、张爱民先生、刘朝安先生、张峥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华先生、刘浪先生、骆建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浪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浪先生已出具《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艾艾,男,出生于 1972 年 7 月,中共党员,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什邡市湔氐镇党委书记,四川省德阳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国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曾兼任清新环境下属企业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邹艾艾先生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清新环境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 68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赵科星,女,出生于 1980 年 11 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其他
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合规部资深法务经理;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派驻出资企业专职董事,四川发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天府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赵科星女士未持有清新环境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张爱民,男,出生于 1981 年 3 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
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四川省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团支部书记、青工组组长,四川省天然气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主管,四川能投能源基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主管,四川发展国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经营管理部(环保安全部)总经理;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四川润康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四川国环金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清新环境下属企业四川清润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张爱民先生未持有清新环境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刘朝安,男,出生于 1956 年 3 月,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电力勘
测设计大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际 A 级项目经理,AAPM 美国项目管理学会中国区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北京电力设计院任职技术员及助理工程师,华北电力设计院专业科长、副处长及院长助理,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力工程顾问公司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刘朝安先生持有清新环境股份 14,7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张峥,女,出生于 1986 年 9 月,本科,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
权。曾任清新环境董事长;现任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北京市清新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磐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天津世纪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峥女士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持有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15%股份,通过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清新环境股份;与公司第五届董事张根华先生为叔侄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张峥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华,男,出生于 1962 年 5 月,九三学社社员,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其他
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南京大学地理系助教,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系助教、讲师,世界银行发展研究部长期咨询专家、环境经济学家、高级环境经济学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首席专家、国际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环境与社会管理研究部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华先生未持有清新环境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