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2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新环境”)控股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与四川发展国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环境”)于2019年4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世纪地和同意依法将其所持上市公司合计273,670,000股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1%)协议转让给国润环境。国润环境同意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条件受让世纪地和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73,670,000股股份并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让价格为每股9.08元,转让总价合计为人民币2,484,923,6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2019年5月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2019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二、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19年7月8日,公司收到国润环境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19年7月5日。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世纪地和 489,871,570 45.31% 216,201,570 20.00%
国润环境 0 0.00% 273,670,000 25.31%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国润环境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3,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1%,公司控股股东由世纪地和变更为国润环境,实际控制人由张开元先生变更为四川省国资委。
四、其他说明
1、国润环境已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变动事项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4、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如果《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至全部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前,上市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发生变化;如果在该等期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除息事项的,则《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除息分红金额,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相应变化。清新环境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1,27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6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273,670,000股,应派现金红利27,367,000元人民币,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由2,484,923,600元变更为2,457,556,600元。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