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2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新环境”)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与四川发展国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环境”)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世纪地和同意依法将其所持上市公司合计273,670,000股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1%)协议转让给国润环境。国润环境同意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条件受让世纪地和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73,670,000股股份并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让价格为每股9.08元,转让总价合计为人民币2,484,923,600元。现将本次股份转让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国润环境函告,国润环境已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印发的《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四川发展下属公司国润环境收购清新环境项目的批复》(川国资规划[2019]20号),根据该批复内容,四川省国资委同意国润环境协议收购世纪地和持有的清新环境25.31%股份(即273,670,000股股份)。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关于生效条件的约定,《股份转让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盖章并经四川省国资委批准后生效。《股份转让协议》自2019年5月24日生效。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