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00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2日)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 2018年 2月 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的通
知: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 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自2018年2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2018年2月2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经核查,2018年2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增持公司
股份2,988,570股,金额为45,291,955.12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
7、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已披露的业绩预告详见2018年1月3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公司目前预计的实际业绩情
况与修正公告中披露的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