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4-008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2,019,8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97%,最高成交价
为 15.9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6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1,851,829.09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