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3-045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 元(含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2.80 元/股调整为 12.11 元/股;
发行数量由不低于 39,062,50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47,945,312 股(含本数)调整为发行数量不低于 41,288,192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50,677,126 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2.8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该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 93.29%。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 39,062,50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47,945,312
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5.26%,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江淦钧先生认购不低于 14,551,45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18,992,856 股(含本数)、柯建生先生认购不低于24,511,05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28,952,456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股份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权利,派发现金股利 635,233,655.70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3),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
毕,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 635,233,655.70 元(含税)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 元(含税),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2.80 元/股调整为 12.11 元/股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635,233,655.70 元=907,476, 651 股×0.7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6962456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6962456 元/股=635,233,655.70 元÷912,370,038股)。
调整后发行价=调整前发行价 12.80 元/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6962456 元
/股=12.11 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低于 39,062,500 股(含本数)
且不超过 47,945,312 股(含本数)调整为发行数量不低于 41,288,192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50,677,126 股(含本数)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低于5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61,370.00 万元(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2.80 元/股调整为 12.11 元/股计算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下限=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万元(含本数)
÷每股发行价格 12.11 元/股=41,288,192 股(向上取整)
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募集资金总额 61,370.00 万元(含本数)÷每股发行
价格 12.11 元/股=50,677,126 股(向下取整)
其中江淦钧先生认购不低于 15,664,296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20,358,763
股(含本数),柯建生先生认购不低于 25,623,896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0,318,363 股(含本数)。
本次调整后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