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0-026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我公司”)2019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方案系以2019年末总股本912,370,0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1,803,520.90元(含税)。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
于2020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2,370,038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9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4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4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51 江淦钧
2 01*****796 柯建生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国鑫38号集
3 08*****446 合资金信托计划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索菲亚员工持股
4 08*****086 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04月15日至登记日:2020年04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郭村仙宁路2号
咨询联系人:陈曼齐、陈蓉
咨询电话:020-87533019
传真电话:020-8757939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