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 年 10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施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79,521,241.99 1,934,518,088.76 2.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35,832,829.51 1,437,141,012.77 -0.0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9,154,723.65 -0.14% 541,912,915.67 -1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49,450.28 -80.29% 861,874.30 -98.0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904,706.32 79.06% -2,622,110.95 -112.8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71,135.34 -233.90% -17,411,870.27 -138.1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4 -80.25% 0.0022 -98.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4 -80.25% 0.0022 -98.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4% -1.37% 0.06% -3.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5,658.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375,314.45 附注 1
见附注 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7,786,082.30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60,393.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21,540.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0.34
合计 3,483,985.25 --
附注 1 :1.根据财建【2012】1411 号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2 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资金(指标)
的通知,本期确认 2012 年窑炉技改项目资金摊销 363,716.82 元; 2.根据 2017 年 11 月 28 日十六届县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
议纪要,凤阳县财政局关于 2016 年凤阳县兑现惠企政策奖励,2016 年凤阳县政府兑现惠企政策中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项
目奖励摊销 34,556.58 元;窑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摊销 134,172.81 元; 3.根据滁环函【2017】134 号,滁州市环保
局、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再次组织 2016 年第二批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补助资金项目摊销 131,828.40 元;4.根据滁人社发【2019】98 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建档立卡我市贫困人员就业脱贫的通知,收到凤阳县人社局、扶贫办、财政局拨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6,700.48 元; 5.根据凤人社字【2019】112 号,关于印发凤阳县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收到凤阳县财政局
拨付的见习补贴资金 10,200.00 元; 6.根据凤人社字【2019】160 号、滁州人社明电【2019】14 号,关于转发滁州市人社
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局《关于印发<滁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347,283.00 元;7.根据滁人社发【2018】22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收到凤阳县财政局拨付的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 240,000.00 元;8.根据滁人社发【2019】215 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收到凤阳县财政局拨付的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 220,800.00 元;9.根据凤人社字【2018】200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凤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收到凤阳县财政局拨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106,893.45 元;10.根据财建【2016】841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收到
凤阳县财政局拨付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49,000.00 元;11.根据财企【2018】1050 号,关于下达 2018 年制造强省建设
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本期确认技改项目(南谯区经信委付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贴资金)摊销 125,689.68 元;12.根据皖人社秘【2019】42 号,关于全面开展 2019 年度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的通知,收到滁州市南谯区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凤阳县财政局拨付的失业保险返还补助资金 32,059.00 元;13.根据滁金管【2017】43 号,关于落实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到南谯区财政局拨付的 2019 年度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资金 69,900.00 元;14.根据南人社字【2020】18 号,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收到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87,320.00 元;15.根据财企【2019】373 号,关于下达 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的通知,收到凤阳县财政局拨付涉外发展资金 236,000.00 元。16.根据财税【2019】22 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收到录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免增值税返还资金 66,300.00 元;17.根据皖财税法【2019】182 号、 皖财税法【2019】21 号,关于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收到录用退役士兵减免增值税返还资金 95,250.00 元;18.根据财行【2019】1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收到 2019 年代收代付个税手续费返还资金 17,644.23 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06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