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Deli Household Glass Co.,Ltd.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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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
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股东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不超过 25%。
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张伯平、熊金峰、
黄晓祖以及黄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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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北京橙金立方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明石信远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陈华明、潘晨军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
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
锁定,不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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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17 号”文核准,本公司不超过
2,200 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工作已于 2011 年 3 月 22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根
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2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
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438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762 万股,发行价格为 28.8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10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德力股份”,股票代码“002571”;其中本次公开发
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762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4 月 12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
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4 月 12 日
3、股票简称:德力股份
4、股票代码:002571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51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2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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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施卫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张伯平、熊金峰、黄晓
祖以及黄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的自然人股东施卫东、
彭仪、俞乐、施水和、张达、周卫忠、张伯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五十。
(3)本公司股东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25%。
(4)公司股东北京橙金立方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明石信远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华明、潘晨军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
(5)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愿
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762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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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数量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万股) (%) (非交易日顺延)
施卫东 4,110.00 48.30 2014 年 4 月 12 日
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00 7.64 2014 年 4 月 12 日
北京明石信远创业投资中心 520.00 6.11 2012 年 4 月 12 日
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 350.00 4.11 2012 年 4 月 12 日
北京橙金立方创业投资中心(有
160.00 1.88 2012 年 4 月 12 日
限合伙)
陈华明 150.00 1.76 2012 年 4 月 12 日
深圳市金智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00.00 1.18 2012 年 4 月 12 日
盛江 100.00 1.18 2012 年 4 月 12 日
潘晨军 30.00 0.35 2012 年 4 月 12 日
首次公
开发行 黄晓祖 20.00 0.23 2014 年 4 月 12 日
前已发
行的股 黄平 20.00 0.23 2014 年 4 月 12 日
份
熊金峰 20.00 0.23 2014 年 4 月 12 日
张伯平 20.00 0.23 2014 年 4 月 12 日
施水和 10.00 0.12 2012 年 4 月 12 日
俞乐 10.00 0.12 2012 年 4 月 12 日
彭仪 10.00 0.12 2012 年 4 月 12 日
黄小峰 10.00 0.12 2012 年 4 月 12 日
张达 10.00 0.12 2012 年 4 月 12 日
虞志春 10.00 0.12 201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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