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6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和《关于取消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2024 年 5 月 1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 号 10 幢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49,220,574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4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9,105,171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70,115,40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0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70,115,403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70,115,40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08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 1.00《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105,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7%;
反对 94,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1,020,5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5,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00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102%;反对
94,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4%;弃权 1,020,5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5,5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55%。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47,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84%;
反对 94,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1,779,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4,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24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284%;反对
94,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4%;弃权 1,779,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4,0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72%。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47,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84%;
反对 94,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1,779,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4,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24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284%;反对
94,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4%;弃权 1,779,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4,0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72%。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4.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47,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84%;
反对 94,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1,779,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4,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24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284%;反对
94,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4%;弃权 1,779,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4,0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72%。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47,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84%;
反对 94,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1,779,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4,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24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284%;反对
94,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4%;弃权 1,779,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4,0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72%。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6.00 《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 选举谢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47,248,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43,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76%。
2、表决结果:通过。
6.02 选举李晓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47,248,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43,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76%。
2、表决结果:通过。
6.03 选举陈玉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47,248,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43,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76%。
2、表决结果:通过。
6.04 选举金志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47,258,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53,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20%。
2、表决结果:通过。
6.05 选举燕道宣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47,248,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43,5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76%。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00 《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 选举俞春萍女士为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47,258,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53,6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21%。
2、表决结果:通过。
7.02 选举胡军辉先生为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47,248,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43,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76%。
2、表决结果:通过。
7.03 选举黄恺先生为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47,218,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6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13,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449%。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8.00 《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8.01 选举鲍晨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47,258,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53,612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