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2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27 日,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
非独立董事杨扬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扬女士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离职后,杨扬女士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职务,杨扬女士的辞职自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非独立董事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扬女士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杨扬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30,769,3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和自然人股东刘安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安让持有 21,446,1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共同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蒋伟先生的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蒋伟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蒋伟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蒋伟先生的专业能力、任职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伟,男,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长城资产
管理公司外事处业务副主管、国际业务部外事处业务主管,长城罗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执行董事、副高级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六部(特殊资产部)一级业务主管,兼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化工资产管理公司监事、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舟山远邦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伟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蒋伟未持有公司股
份。蒋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蒋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