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3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对“年产 2 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4 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57,523,33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4.50 元/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8,854,998.5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550,425.2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304,573.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564 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暨募集资金分配的议案》,由于该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分配予:(1)年产 2 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2)企业数智化信息系统升级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受到公司经营发展、外部严峻形势及新国标二次配方注册等多重因素影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资金投资规划,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决定将“年产 2 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
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 2022 年 9 月 30 日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累计支付募集资金金额为 16,154.09 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 2 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2.35 亿
元,最终投入募集资金 16,161.46 万元,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由于近年来外部经营形势严峻多变,造成施工组织难度加大,工程纠纷矛盾突出,导致本项目进度严重滞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年产
2 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9 月
30 日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的变更,由于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或与他人合作的方式完成募投项目建设,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照新的计划顺利实施,确保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及公司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长期项目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合理高效地使用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符合公司项目进展情况以及长期发展规划,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因此,我们对于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