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5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进行本次修订,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除对照表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后
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附件:《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变更事项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百零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董事会由 7-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七条 三名。 事 3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