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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1/04/20)

公告日期:2021-04-20

贝因美: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1/04/20)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35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
贝因美,股票代码:002570)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4 月 16 日、4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7、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的《2020 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
民币-32,768.12 万元(未经审计),主要系由于公司持续推进营销转型,为渠道
赋能,加大了市场费用投入,导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受疫情等因

素影响,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走访及评估,进一步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此外,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审慎的减值测试,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最终导
致营业利润等经营指标出现较大波动。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34),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预计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人民币 200 万元至 700 万元,较 2020 年第
一季度增长 87.88%至 557.5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0 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仍在编制中,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详见 2020 年 8 月 26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等相关公告。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461 号),并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详见 2020 年 2 月 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询证函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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