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7-042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7年8月7日,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
海育博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博食品”)签订了为期17个月的《贝因美(注册奶粉品类)总承销协议》及《贝因美产品销售合同》。根据相关协议,育博食品作为公司天才宝贝(艾贝可)、育婴博士臻佑等注册奶粉品类的全国范围总承销商,协议期间为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合同期间销售目标为含税100,000万元(其中2017年含税3亿,2018年含税7亿)。
二、协议方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育博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世杰
注册资本:200万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0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701-1室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婴儿用品、服装服饰批发零售;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以下限分支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存储(不含冷冻冷藏);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关联关系说明:育博食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天才宝贝系列产品全国总销售商,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总销售含税金额1.24亿。
3、履约能力分析:育博食品为育博国际集团旗下公司,育博国际集团是一家专业从事婴幼儿食品、用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婴幼儿产业综合运营公司,旗下拥有上海育博营养食品有限公司、金莱优(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英贝康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欧贝嘉(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现有员工1000余人,营销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各地,目前全国运营圣元超级优强、育婴博士、贝因美天才宝贝、英国康多蜜儿、美赞臣、飞鹤、辉山、同济生物等几大品牌,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以下简称“本协议”或者“合同”)
1、协议双方
甲方: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育博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内容: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承销甲方的天才宝贝(艾贝可)、育婴博士臻佑等品类的配方注册奶粉,并负责其在全国范围内的销售推广。
3、销售目标: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销售目标合计为含税100,000万元(其中2017年含税3亿,2018年含税7亿)。
4、具体销售协议:
4.1本协议为乙方承销甲方的天才宝贝(艾贝可)、育婴博士臻佑等品类的配方注册奶粉的框架协议,双方(包括其关联公司)将于90日内另行签订具体的销售协议,约定具体的履约规程及双方权责。
4.2乙方承销甲方天才宝贝(艾贝可)产品,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贝因美产品销售合同》。
4.3乙方承销甲方育婴博士臻佑产品,由甲方下属公司与乙方另行签订《产品供销协议》。
5、协议生效条件:有效期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到期日前20天由各方决定是否续签本合同。
6、《贝因美产品销售合同》约定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接受乙方以电汇或银行汇票的方式进行支付,甲方确认全额货款到账后向乙方发送订单产品,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协议金额总计为含税人民币10亿元(其中2017年含税3亿,2018年含税7亿),该协议总金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36.17%,
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以及公司目前厘定并执行的收入确认原则,预计合同的履行预期将对2017年度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同时,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相关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影响力和品牌形象。
2、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且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协议方经营情况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计等因素,存在完不成10亿销售目标的风险,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