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或“步森股份”)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收到行政
处罚意见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经与当事人核实,实际控制人王春江、董事赵玉华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主要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处罚相关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处罚相关信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2022 年 4 月 2 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
州银罚字[2022]2 号):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时任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对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1、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情节严重;
2、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情节严重。
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100 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董事赵玉华处罚相关信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2022 年 4 月 2 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
州银罚字[2022]1 号):
公司董事赵玉华(时任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对广东信汇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1、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情节严重;
2、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情节严重。
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100 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行政处罚为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实际控制人、董事个人的处罚,与公司的业务无实际直接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