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1-100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10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56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13 人。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8.89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6.90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4.17 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 1.46 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 2.71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3 家、主要行业(其中制造业 26 家、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 家、文化体育娱乐业 2 家、采矿业 2 家、批发和零
售 2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5017 万元。
2020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5 家、主要行业(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95 家、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4 家、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32
家、专用设备制造 29 家、商业服务业 25 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2 家、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1 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 家),2020 年挂牌公司审计
收费 6869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8000 万元以上。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2018 年至 2020 年)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梦珺,2016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11 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5 家。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房晨,200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诚刚,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 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预计 2021 年年报审计费用与上年度变化幅度在 20%以内。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年,2020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原聘请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且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要求。因而同意聘请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经验与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可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机构,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