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春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婷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燕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4,201,774.19 74,926,132.98 -2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299,030.19 -8,201,480.61 -11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3,386,339.96 -8,532,502.39 -56.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2,798,834.03 -28,108,513.83 18.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0 -0.06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0 -0.06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8% -2.45% -9.8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357,384,641.53 390,644,553.37 -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3,197,611.30 194,162,799.53 -5.6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债务重组损益 -2,368,543.4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500,000.00 诉讼案件利息计提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4,146.76
合计 -3,912,690.2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4,889 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东方恒正科 境内非国有法人
贸有限公司 15.53% 22,400,000
上海睿鸷资产管
理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59% 16,720,000
限合伙)
孟祥龙 境内自然人 4.19% 6,040,000
张旭 境内自然人 3.56% 5,140,000
重庆信三威投资
咨询中心(有限 其他
合伙)-昌盛十 2.83% 4,085,700
一号私募基金
浙江银万斯特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银万全盈12号 其他 2.44% 3,524,277
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马文奇 境内自然人 1.89% 2,720,000
长城资本管理有 国有法人
限公司 1.86% 2,680,000
步森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司 1.85% 2,670,000
张星亮 境内自然人 1.38% 1,994,8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 22,400,000
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16,720,000
孟祥龙 6,040,000
张旭 5,140,000
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昌盛十一号私募基金 4,085,700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银万全盈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3,524,277
金
马文奇 2,720,000
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680,000
步森集团有限公司 2,670,000
张星亮 1,994,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先生与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说明 限合伙)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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