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的名称: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步森
股票代码:002569
收购人的名称:浙江瀚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梅苑村(步森物流中心办公楼 218)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梅苑村(步森物流中心办公楼 218)
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名称: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三区 1 号楼-1 层 4 单元 1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三区 1 号楼-1 层 4 单元 101
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名称:王春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 9 号赞成中心东 4 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可能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需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核准。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5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1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12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16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8
收购人声明 ...... 19
一致行动人声明 ...... 20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步森股份、上市公司、 指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浙江瀚漫、收购人 指 浙江瀚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恒正 指 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
睿鸷资产 指 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购人本次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导致其与一
本次收购 指 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行为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股票
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 指 2021年4月19日,步森股份与浙江瀚漫签署的《非公开发行A股
购协议 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本报告书摘要 指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摘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瀚漫
公司名称 浙江瀚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MA2JTCRN9U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春江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注册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梅苑村(步森物流中心办公楼 218)
成立日期 2021 年 4 月 9 日
(二)东方恒正
公司名称 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999844929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春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社会经济咨询;销售文具用
经营范围 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三区 1 号楼-1 层 4 单元 101
成立日期 2007 年 3 月 8 日
(三)王春江
王春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70103198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9号赞成中心东4楼。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及控制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浙江瀚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艾绍 张海
远 艳
99% 1%
陕西先华企业 王雅珠 王春江
管理有限公司
100% 10% 90% 20%
先华控股集团 绍兴瀚林科技 北京汉博中天商 先华控股集 其他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业管理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股东
40% 60% 60% 28.19% 2.98% 8.83%
浙江瀚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
浙江瀚漫、东方恒正均为王春江实际控制的企业。
(二)核心企业情况
1、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浙江瀚漫无控制的核心企业。
2、东方恒正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步森股份外,东方恒正无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
3、王春江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王春江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万 持股比例
号 元人民币)
1 北京东方恒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社会经 5,000 65.64%
正科贸有限 济咨询;销售文具用品。(企业依法自主
公司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绍兴瀚林科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2 技有限责任 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文具用品 1,000 90%
公司 批发;文具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市场调查;文艺创
易联汇华(北 作;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
3 京)科技有限 含演出) ;电脑图文设计;会议及展览服 5,424.37 59.11%
公司 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