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昌盛十一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信三威基金”)的管理人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三威中心”)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信三威基金持公司股份11,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13%)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信三威中心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信三威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3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13%)。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昌盛十一号私募基金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信三威基金持有公司11,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3%,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份来源:2016年8月19日,信三威中心代表管理的信三威基金与斯乃求、叶浙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公司11,380,000股股份,并于2016年9月20日办妥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二)减持目的:信三威中心管理的昌盛十一号私募基金资产配置需求
(三)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协议转让方式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6个月内进行。
(四)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11,380,000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五)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信三威中心通过受让取得拟减持股份时,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信三威中心已履行上述承诺。
(二)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信三威中心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信三威中心承诺:按照本计划减持步森股份的股票时,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的股份总数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信三威中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信三威中心管理的信三威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信三威中心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及计划实施后,公司将督促持股5%以上股东信三威基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信三威中心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