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
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查了刘晓东先生、马良先生、林丽莺女士、耿涛女士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一致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3.同意董事会聘任刘晓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马良先生、林丽莺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马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耿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李鹏) (独立董事:潘煜) (独立董事:张晓荣)
日期: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