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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润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7

百润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

    2.现场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4499 号上海康桥万豪酒店会议室 6。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晓东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3 名,代表股份 370,741,21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44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314,802,5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98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

代表 72 人,代表股份 55,938,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60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晓东先生、马良先生、林丽莺女士、高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刘晓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68,500,296,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56%。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
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4,464,686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482%。

    1.02 选举马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69,910,830,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5,875,22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56%。

    1.03 选举林丽莺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69,910,830,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5,875,22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56%。

    1.04 选举高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67,890,938,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12%。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3,855,328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973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鹏先生、潘煜先生、张晓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李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69,343,869,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1%。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5,308,259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58%。

    2.02 选举潘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69,943,513,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8%。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5,907,903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33%。

    2.03 选举张晓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69,451,167,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5,415,557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5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其忠先生、沈波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张其忠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70,085,916,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2%。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6,050,306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44%。


    3.02 选举沈波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68,640,368,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33%。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4,604,758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952%。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830,24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62%;反
对 7,910,409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37%;弃权 560 股,占与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8,794,632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491%;反对 7,910,409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500%;弃权 56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若干制度的议案》

  5.01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62,673,66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39%;反
对 7,977,34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7%;弃权 90,200 股,占与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8,638,055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29%;反对 7,977,346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680%;弃权 90,2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1%。

  5.02 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62,673,66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39%;反
对 7,977,34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7%;弃权 90,200 股,占与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
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8,638,055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29%;反对 7,977,346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680%;弃权 90,2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1%。

  5.03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62,673,66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39%;反
对 7,977,34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7%;弃权 90,200 股,占与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8,638,055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29%;反对 7,977,346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680%;弃权 90,2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1%。

    5.04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62,673,66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39%;反
对 7,977,34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7%;弃权 90,200 股,占与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8,638,055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29%;反对 7,977,346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680%;弃权 90,2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1%。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673,66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39%;反
对 7,977,34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7%;弃权 90,200 股,占与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8,638,055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29%;反对 7,977,346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680%;弃权 90,2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1%。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0,733,85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反
对 6,8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560 股,占与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6,698,241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 6,8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 56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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