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020,686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535,852,426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020,686 股后的股本 534,831,740 股
为分配基数。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的原则为以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20,686 股后的 534,831,7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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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35,852,42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49,785,122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 2021 年 6 月 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83 刘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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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1*****065 刘晓俊
3 08*****635 上海旌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638 上海民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8 日。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749,785,122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71 元。
八、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169,780,687 31.68% 67,912,275 237,692,962 31.7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6,071,739 68.32% 146,020,421 512,092,160 68.30%
总股本 535,852,426 100.00% 213,932,696 749,785,122 100.00%
注:若本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 舍五入造成,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九、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
权益分派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534,831,740 股×0.5 元/股=267,415,870.00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不参与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除权除息价格 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即 267,415,870.00 元÷535,852,426 股=0.4990476 元/股;每股转增
比例=实际转增股本数/总股本=213,932,696 股/535,852,426 股=0.39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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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4990476 元/股)÷(1+0.399238)。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 558 号
咨询联系人:耿涛
咨询电话:021-58135000
传真电话:021-58136000
十一、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