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9日-2018年9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5日。
2.现场会议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秀沿路1088号上海浦东绿地假日酒店(会议室六)。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晓东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241,058,2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33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240,930,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0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
代表2人,代表股份12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41,058,26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
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471,838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晓东先生、张其忠先生、林丽莺女士、高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刘晓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0,930,661,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344,238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28%。
2.02选举张其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0,930,661,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344,238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28%。
2.03选举林丽莺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0,930,661,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344,238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28%。
2.04选举高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0,930,661,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344,238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2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方华先生、谢荣先生、李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王方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0,930,661,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344,238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28%。
3.02选举谢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0,930,661,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344,238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28%。
3.03选举李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0,930,661,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344,238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曹磊先生、沈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曹磊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0,930,661,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344,238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28%。
4.02选举沈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0,930,661,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344,238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28%。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董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