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08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 15 万头养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3,853.27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0 号)核准,截至 2022 年 12 月 5 日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9,619,299.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用、审计等 相关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1,112,479,228.5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 年 12 月 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2] 46180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一 生猪养殖项目
1 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19,614.58 15,214.00
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猪苗养
2 殖生产建设项目 18,000.00 10,460.00
融水县和睦镇芙蓉村唐人神集团养殖扶贫
3 项目 20,000.00 12,361.00
4 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 30,000.00 21,870.00
5 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 15 万头养殖项目 30,000.00 21,870.00
二 其他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32,186.93 32,186.93
合计 149,801.51 113,961.93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 15 万头养殖项目”。
1、“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21,870 万元,
项目由子公司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实施建设,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该募投
项目没有实施,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942.97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15万头养殖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1,870
万元,项目由子公司海南美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建设,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77.33 万元,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等,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910.30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由于“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 15 万头养殖项目”所在的部分土地性质已变更为永久基本农田,已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所在地养殖规划调整,公司如继续按照原有募投项目方案推进实施,可能无法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未来生猪养殖业务将倾向于优先采用租赁、“公司+农户”等轻资产运营模式。
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稳健经营的原则,公司计划终止“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 15 万头养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3,853.27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可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