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14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
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 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 公司股份。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第四十九条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并公告。 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
份。 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
期的;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
(八)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 除其职务。
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 以上期间,以拟选任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截止日。除其职务。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或独立董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时生效。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
时生效。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对公司因本章程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 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 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
立董事(即 3 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立董事(即 3 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