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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67 深市 唐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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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唐人神: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09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242,8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2,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410,4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5,389,6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6 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0]456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26,078,256.65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226,078,256.65 元,本年度使用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人民币1,226,078,256.65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15,389,600.00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0,688,656.65 元,原因如下:

  (1)未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300,000.00 元。

  (2)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0,388,656.65 元。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971,239 股新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226,939,960 股,发行股票价格 6.8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9,999,926.8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36,029,998.3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3,969,928.41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6 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1]5247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1,726,899.16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485,828,947.91 元,本年度使用 15,897,951.25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2,987,663.17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人民币 1,524,714,562.33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13,969,928.41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0,744,633.92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0,744,633.92 元。

  (三)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61,805,262 股新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175,326,046 股,发行股票价格 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9,619,299.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7,140,070.4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2,479,228.56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5 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2]46180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3,138,388.47 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83,387,125.27 元,本年度使用 239,751,263.2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7,261,263.3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人民币 430,399,651.77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12,479,228.56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682,079,576.79 元,原因如下:

  (1)本年度使用 691,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
累计归还募集资金 5,000,000.00 元,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86,000,000.00 元。

  (2)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920,423.2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议案。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裁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株洲车站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甘肃美神育种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
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湘西美神养猪有限公司、广东比利美英伟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钦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南乐美神养殖有限公司、湖北湘大水产科技
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星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株洲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南方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车站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名称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广东清远市年产 24 万吨动物营养核心添加剂研产销一体化基地”的实施主体由广东比利美英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清远市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变更项目名称为“清远市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饲料 24 万吨建设项目”,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清远市湘大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清远市
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星通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并进行募集资金变更,将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于“佛
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2021 年 3 月 30 日佛山高明区温氏畜
牧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披露《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的公告》,因公司已
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作为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并与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签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 之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未完成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世纪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自签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之日
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保荐机构世纪证券,就“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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