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02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聘请的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 895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38 名激励对
象因为离职、职务调整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895 人调整为 857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 5,549
万份调整为 5,490.60 万份。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 6,000 万份调整为
5,941.60 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期权总数的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
比例 额的比例
1 孙双胜 董事、董事会 40 0.67% 0.03%
秘书
2 杨志 财务总监 40 0.67% 0.03%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2 人 80 1.35% 0.07%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或
3 骨干(技术/业务)人员, 5,410.60 91.06% 4.49%
共计 855人
首次授予合计 5,490.60 92.41% 4.55%
预留股票期权 451 7.59% 0.37%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除前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为离职、职务调整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的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中有 38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职务调整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