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117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3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72,409,4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45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1月1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4317 号《验资报告》 。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3,833,455.7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73,833,455.74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333,455.74元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73,833,455.74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人民币零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1,45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383,455.74元,原因如下:
(1)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050,000.00元;
(2)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333,455.74元;
(3)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龙秋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2,814,173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1.57元/股。鉴于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实施完毕2016年度权益分派,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调整为7.61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34,685,9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3,9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96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8月9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8月10 日 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3633号《验资报告》 。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6,96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56,960,000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18,314.72元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三)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42,8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410,4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5,389,6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月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56号《验资报告》 。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0,275,924.52元,其中:
本年度使用88,789,109.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631,486,815.14元;募集资
金 专 户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498,560,734.05 元 , 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215,389,6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447,058.57元,原因如下:
未支付的发行费用300,000.00元;
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3,147,058.5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裁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的议案》,同意公司(甲方)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意公司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车站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对于此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变更、销户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与之相关的协议、文件。
2015年12月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车站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株洲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徽寿县饲料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广东茂名饲料项目的议案》,2017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暨签署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74),2017年12月26日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各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完成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账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期末余额(元)
公司本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车站路支行 1903020229200021079 2016 年 8 月 25 日销户
公司本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车站路支行 1903020229200021629 2016 月 8 月 25 日销户
公司本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 43050162613600000002 2016 年 8 月 12 日销户
公司本部 中国民生银行株洲支行 696011145 2016 年 12 月 6 日销户
公司本部 株洲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205817079210339 2016 年 9 月 6 日销户
公司本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368080100100253913 2016 年 9 月 22 日销户
公司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18119901040015551 2016 年 8 月 19 日销户
公司本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