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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8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17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201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全称为“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以现金 8,000 万元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9,828,009 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为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平安大华优质增发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员工持股计划。

    2、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42,078.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3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实施完毕,公司非公开发
行价格调整为 8.01 元/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9,987,515 股。

    3、201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39 号),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 72,409,485 股新股。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72,409,485 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从上市首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
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


    4、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7 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589,90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 元(含税);同时,以截至公司 2017
年 3 月 17 日的总股本 534,589,90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5 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员工持股计划认
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变更为 14,981,272 股。

    5、2018 年 11 月 23 日,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14,981,272 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6、2019 年 1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 月 25 日期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卖出股票 7,480,000 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向其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 2015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3 日。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7,501,27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0%。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以及股票流动性不足导致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2019 年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延期
的议案》,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 12 个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
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
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关于签署<平安大华优质增发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12个月,即延期至2020 年11 月23日止,在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因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平安大华优质增发 11 号
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平安大华优质增发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
同>之补充协议一》,约定资产管理合同的有效期限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终止,
如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减持完毕的,则资产管理计划可于减持完毕当日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