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2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人神”)股份174,380,9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84%)的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7,39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8%)。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的通知,唐人神控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74,380,9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8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6,249,53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131,406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拟减持股票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解除限售后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及前述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合计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不超过7,398,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8%(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唐人神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作出以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于2014年3月25日严格履行完毕。
2、唐人神控股在公司2014年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2015年11月23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承诺于2018年11月23日严格履行完毕。
3、唐人神控股在2016年协议受让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承诺:唐人神控股此次协议受让大生行持有的上市公司25,929,127股流通股股份,在股份完成过户(2017年3月14日)后的12个月内不会转让。
上述承诺于2018年3月14日严格履行完毕。
4、唐人神控股在公司2017年的资产重组中承诺:作为唐人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龙华农牧9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之一,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所持唐人神的股票,自本次交易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上市之日(2017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承诺于2018年8月30日严格履行完毕。
5、唐人神控股在公司2017年的资产重组中承诺: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唐人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龙华农牧9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的唐人神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2017年8月30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在严格履行中。
6、唐人神控股在与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资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除因拟发行的唐人神可交换债导致的减持外,未经湖南资管书面同意,在标的股份登记至湖南资管名下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唐人神的股份。
湖南资管于2019年3月7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减持唐人神股份的函》,同意唐人神控股的本次减持。
截止本公告日,唐人神控股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唐人神控股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