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6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人神”)2017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836,570,7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6,570,799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
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979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08*****252 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
3 01*****387 龙秋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18年6
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部门:投资证券部
2、咨询 人:沈娜
3、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
4、邮 编:412007
5、电 话:0731-28591247
6、传 真:0731-2859112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2、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