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1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30,95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47,58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617,981,454.45元结转以后年度再分配。
2、公司自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到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0,95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咨询联系人:丁富君、李静
咨询电话:0435-6236050
传真电话:0435-623600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