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顺灏股份 股票代码 00256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路晶晶 朱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 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
电话 021-66278702 021-66278702
电子信箱 lujingjing@shunhaostock.com zhuzhi@shunhaostock.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08,017,556.58 716,302,797.23 1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754,479.99 1,010,293.75 172.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754,121.56 20,363,332.20 -91.3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4,806,461.14 91,145,945.15 113.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6 0.0010 1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6 0.0010 1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4% 0.05% 0.0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2,829,217,767.87 3,021,169,640.04 -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51,164,027.32 1,948,429,527.63 0.1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59,732 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顺灏投资集团 境外法人 22.27% 236,063,750 0 质押 39,836,100
有限公司
王丹 境外自然人 质押 60,107,392
11.41% 120,933,700 0 冻结
60,647,392
段如杰 境内自然人 2.77% 29,380,050 0
陈世辉 境内自然人 2.02% 21,376,541 0
李宏达 境内自然人 1.97% 20,881,300 0
张少怀 境外自然人 1.93% 20,464,812 0
云南铭鼎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1.71% 18,127,909 0
集团有限公司 人
官军 境内自然人 0.74% 7,793,100 0
上海顺灏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 其他 0.64% 6,832,000 0
期员工持股计
划
郭翥 境内自然人 0.54% 5,763,825 4,322,869
王丹和张少怀为夫妻,王钲霖为王丹和张少怀之子。王丹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有限公司 100%表决权,王钲霖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
的说明 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设立的 2019 年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其余前 10 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公司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王丹、陈世辉、张少怀分别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60,286,308
明(如有) 股、1,000,000 股、20,464,812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与云南恒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双方决定对云南喜科公司增资 6,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绿馨向云南喜科增资2,940万元人民币,云南恒罡科技有限公司向云南喜科增资3,060万元人民币。 以上增资款全额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绿馨出资人民币4,900万元,占云南喜科49%的股权,云南恒罡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云南喜科 51%的股权。云南喜科作为公司投资新型烟草制品重要的实施主体,产品品质过硬、市场占有率和复购率较好,本次增资事项可以为云南喜科在科技研发、知识产权保护和渠道体系建设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有助于丰富产品种类及开拓市场,有助于云南喜科占据行业领跑位置,继续保持增长趋势。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2、2021年3月22日,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发布,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将在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虑是: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前述条例征求意见稿尚处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监管的完善有利于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