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证券代码:002565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
二○一三年五月
上海绿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本激励计划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
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无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也无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本次
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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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新”或“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所涉及的上海绿新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
超过669万股,占本计划首次公告时上海绿新股本总额34,176万股的1.96%。任
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股票来源为上海绿
新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骨干
员工,总计96人。
4、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锁定期为授予日起一
年,解锁期为锁定期期满之日的次日起至本计划有效期期满之日止。
5、授予日及授予方式:本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由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应当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计划起30日内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激
励对象在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以授予价格购买公司定向发行的限制性
股票。
6、授予价格: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76元,即满足授
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76元的价格购买依据本计划向激励对象增发的
上海绿新A股限制性股票。
7、价格与数量的调整: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将做相应
调整。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或其他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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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重新报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解锁业绩条件: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在解锁
期内满足本计划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限制
性股票解锁 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锁条件 业绩考核标准
第一次解锁 2013年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30%,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第二次解锁 2014年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50%,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第三次解锁 2015年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80%,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注:(1)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
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2)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与净资产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如果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
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计入当年及下一年度净资产
增加额的计算。(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9、解锁安排: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在解锁期内
满足本计划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具体安排
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授予日(T日)+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 30%
日(T日)+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日(T日)+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二个解锁期 40%
日(T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日(T日)+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三个解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