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4.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
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
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
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自律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64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
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薛佳祺,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祖立,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倪俊杰,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薛佳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祖立、签字注册会计师倪俊杰、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 2023 年度聘请众华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7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
计为人民币 1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人民币 20 万元。在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范围
与 2023 年度审计服务范围相比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将不高于 2023 年度。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现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采用邀标方式公开选聘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邀请了在最新一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排名前 20 名会计师事务所中的 4 名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从商务报价、综合实力、工作方案、质量管理、执业记录、人员配置、增值服务、信息安全、风险承担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容诚获得最高分。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代表参与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
了解和审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且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亦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