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承
办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
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 年末
合伙人人数为 42 人,注册会计师共 33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4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总额为人民币 5.2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1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3 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数量 74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0.92 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天沃科技同行业客户共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2 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0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7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涉及 3 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郝世明,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2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声文,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陆友毅,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50 万元;2022 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作为天沃科技的年报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尽职尽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其继续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其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