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本次诉讼事项,正组织专业团队积极做好应诉准备。鉴于本次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案件的最终结果尚未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或“公司”)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于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关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诉中机电力、山西晋安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晋安通”)、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山西中建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建”)、左泽长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2021)京 74 民初 245 号】。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地: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宏路 36 号经开区金融中心 A-413 室
法定代表人:黎清,公司董事长
2、被告: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港公路 1765 号 153 室
法定代表人:韩臻,公司总经理
3、被告:山西晋安通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振兴街 11 号 1 幢 19 层 19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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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左泽长,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被告: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 930 号 4 幢 213 室
法定代表人:刘斌,公司董事长
5、被告:山西中建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 68 号 1 幢 B 区 8 层 804 号-150022
法定代表人:陈海江,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被告:左泽长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0 月,中机电力与山西晋安通签署了《绛县陈村富家山二期 9.8 万
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合同固定总价83300 万元(捌亿叁仟叁佰万元整)。为解决建设资金,山西晋安通作为买方、
中机电力作为卖方、华夏金租作为出租人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签署了《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山西晋安通向华夏金租开展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物总价款为 58800
万元(伍亿捌仟捌佰万元整)。华夏金租与山西晋安通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签署
了《融资租赁合同》、《电费收费权及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华夏金租与中国能
源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签署了《保证合同》,华夏金租与山西中建、左泽长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因项目公司未及时办妥合规手续及
项目土地征用手续,2020 年初疫情叠加全年风机供货短缺等原因,项目长期处
于停工状态。2021 年 5 月 8 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对阳曲县高村乡等部
分集中式风电项目拟废止公示》,将山西晋安通绛县陈村富家山二期 9.8 万千瓦风电项目列入拟废止项目。华夏金租基于上述事实,认为该项目已无法实现建成投产并获得项目收益支付融资租赁租金,依据《权利义务转让协议》、《融资租赁合同》、《电费收费权及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确认华夏金租与中机电力、山西晋安通《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于 2020年 11 月 9 日解除;
2、确认华夏金租与山西晋安通《融资租赁合同》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解除;
3、判令中机电力、山西晋安通共同向华夏金租返还已支付山西晋安通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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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物购买价款 58800 万元;
4、判令中机电力向华夏金租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资金占用利息;
5、判令山西晋安通向华夏金租支付自《融资租赁合同》解除之日次日起按 日万分之五为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日的迟延违约金;
6、判令中国能源就山西晋安通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判令华夏金租对山西中建、左泽长质押给华夏金租的股权拍卖、变卖所 得价款优先受偿;
8、判令华夏金租就山西晋安通全部债务对《电费收费权及应收账款质押协 议》中质押的电费及收益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9、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判决情况
北京金融法院已于近日受理本案,目前案件正在诉讼一审程序中。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因上述诉讼的发生,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 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1 条的披 露标准,现将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主要诉讼、仲裁事项列示如下(仅列示单笔金 额 1000 万以上情况):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事由 涉及金额 进展情况
(万元)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中机电力 代位权纠纷 9900.00 诉讼中
司赣江新区支行
2 抚顺中煤建设(集团) 中机电力 建设施工合同纠 6387.64 诉讼中
有限责任公司 纷
3 天沃科技 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 买卖合同纠纷 5837.82 诉讼中
公司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
4 张化机(苏州)重装有 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2087.00 诉讼中
限公司 中新能化阜新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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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本次诉讼事项,正组织专业团队积极做好应诉准备。鉴于本次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案件的最终结果尚未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