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募投项目延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147,152,400股,发行价格为7.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71,269,47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0,548,808.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20,720,663.7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沪众会字(2018)第46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由于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1月30日,玉门郑家沙窝熔盐塔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总投入资金166734.43万元(未经审计),项目总投入资金占概算计划总资金90.23%(未经审计)。
三、募投项目的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一)镜场部分
1.1-10 号模块完成 35-100%施工量。
2.11-15 号模块正在系统进行设计优化,设计方出具资料后实施。
(二)储热部分
1.中央冷熔盐罐内、外罐已施工焊接完成,并已进行水压试验,夹层保温已基本完成,具备交付条件。
2.中央热熔盐罐内、外罐已施工焊接完成,夹层保温施工完毕,待水压试验完毕后,也具备交付条件。
(三)动力岛部分
1.动力岛土建施工情况:主厂房、化水车间、空压机房等土建建筑部分已完成,并完成土建交安的节点,动力岛土建部分整体完成 98%。
2.动力岛安装情况:主厂房设备(汽轮机、发电机等)、化水车间、空压机、主变、天然气锅炉、原水预处理、综合泵房等安装工作已完成 90%,设备到货 95%。
3.蒸发器钢结构安装完成 100%,预热器、过热器、再热器、汽包目前安装完
毕,蒸发区施工完成 95%。
4.110kV 送出线路土建施工完成 90%,组塔施工完成 85%,对侧玉门镇变间隔
施工完成 100%。
5.青山水库供水工程管道施工完成 100%;泵房安装完成 95%。
四、募投项目拟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保障项目质量,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日期(调整前) 日期(调整后)
玉门郑家沙窝熔盐塔式
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9月30日
五、募投项目拟延期的原因
为了更好的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拟将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如下:
(一)示范项目自身的特殊性
该募投项目系我国首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之一,本项目采用熔盐塔式二次反射技术,属于行业内首例示范性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技术工艺不断完善优化设计,必要时调整设计,设计方案工程化过程中,涉及设备制造、安装工艺的调整,存在不断探索,尤其是针对光热转换效率等硬性指标方面,需系统性的进行反复论证、试验、校核等过程,尽管项目总体方案上不构成障碍,但基建推进速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二)配套制造安装工艺技术复杂性
项目前期工作中,总包单位和技术合作方与配套设备制造企业及时搭建了技术方面的条线沟通。但由于在实际研发和制造过程中,设备厂商需要对加工工艺、材质选择、寿命检测、安全性能试验等基础性生产制造的过程进行探索,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考的前提下,形成一套集研发、设计、制造等新的一套产业链过程,尽可能达到相对成熟、安全可靠的加工工艺流程,以满足光热电站各项指标要求,该过程较为复杂且难度较大,一定程度影响建设进度。
(三)气候条件的制约性
该项目厂址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部的玉门市郑家沙窝戈壁滩,冬季严寒且周期较长(法定供暖周期10月15日-4月15日);此外,该项目因地处百里风区,每年有4-6个月为季节性大风气候,风力较大且伴随沙尘暴,而动力岛、镜场模块室外作业面较多,对钢结构的焊接、大型材料吊装、定日镜现场组对安装等进度均受到气候条件的影响。综上,地理位置及气候条件对项目进度造成了一定制约,导致建设进度延后。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46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881 号)等相关规定,国家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未发生变化,未对公司相关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在国家持续推动绿色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积极推进光热发电业务,为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打造新的竞争力。该项目建成后,所发电力由电网全额消纳,
每年将为公司贡献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增强了光热发电技术的集成与开发能力,将有助于公司以行业领先者的身份参与国内外光热电站的建设和运营。
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除实体工程中不可预测的概算调整以外,主要会增加工程管理费用和部分财务费用,除上述费用以外,本次延期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收益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且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投项
目延期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所受的各种客观因素综合评价后,做出的审慎判断,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变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3、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天沃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