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2-085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一 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继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收到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宁煤")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人
民币24188万元后(以下所涉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与神
华宁煤签署了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超限设备B包订购合同(以下统称“本
合同”)。本合同预估总价为52,561.58万元,其中综合制造费总价为24,188万元,
与公司7月13日《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金额一致,预估主材费总价为28,373.58
万元。公司已于9月10日收到正式合同文本。《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7
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合同评审相关规定,本合同签署前经合同评审委员会评审、
总经理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俭
注册资本:100.3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涉及煤炭开采洗选、煤化工、煤炭深加工及综合利用、
铁路、发电、房地产、机械制造与维修等,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和煤化工。
神华宁煤是神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势骨干企业。2002
年12月,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亘元、太西、灵州三大煤业集团和原宁煤集团
公司深度重组成立了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月,自治区政府又与
神华集团合资合作,通过增资扩股方式组建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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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神华集团占51%,宁夏政府占49%。
2、神华宁煤是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主力军,承担
着国家亿吨级煤炭基地和世界级现代煤化工基地建设重任,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
履约能力。
3、神华宁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神华宁煤签订合同总金额为73.5万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超限设备40台套
2、合同签署时间:2012年8月27日
3、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4、合同交货时间:2014年3月1日
5、合同总金额:52,561.58万元,该价格含增值税
6、合同总金额由主材费、综合制造费构成,其中主材费的付款按照买方、卖
方和主材供应商签订的三方协议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执行,综合制造费的付款采用
分期付款的方式结算如下:
(1)合同生效后30天内,买方支付30%的预付款。
(2)封头及筒体组焊完成50%后45天内,买方支付20%的进度款。
(3)设备制作完成且经过水压试验合格后45天内,买方支付30%的款项。
(4)设备性能验收合格后45天内,买方支付10%的款项。
(5)合同价格的10%作为货物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7、质保期: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交货验收合格36个月,以先到为准。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本合同预计在2013年度、2014年度确认收入,
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
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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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提示
1、合同制造周期较长,其中可能出现生产计划变动、材料采购、资金安排、
对方付款迟延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无法按期交货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确认的风险;
2、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因合同对方资金安排、违
约等情形导致公司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3、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超限设备B包订购合同。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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