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债券代码:128021 债券简称:兄弟转债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兄弟科技”)于近日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华化工”)因盈余分配纠纷一案,不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021)浙0402民初3880号民事判决,已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及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5月,公司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就与中华化工的盈余分配纠纷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2021-041)。
2022年6月,公司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的(2021)浙0402民初3880号《民事判决书》,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中华化工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兄弟科技盈余分配款33,426,800元及利息损失(以18,232,800 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7日至实际支付日止、以15,194,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30日至实际支付日止,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计算);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098元,由原告兄弟科技负担66,523元,由被告中华化工负担233,575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2022-033)。
二、本次收到《民事上诉状》的主要内容
1、诉讼当事人情况
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华化工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兄弟科技
第三人(一审第三人):朱贵法、朱维君、施惠华、朱娇银、朱正清、陈有仁、陈胜华、曹钟林、丁建胜、毛海舫、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中华村经济合作社
2、上诉请求
①请求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一审判决第一项,改为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审诉请;
②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的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