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4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47,950,089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志达先生、钱志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拟与钱志达先生、钱志明先生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相关情况
发行人(甲方):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乙方):钱志达
钱志明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金额、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一)认购方式
钱志达先生、钱志明先生将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认购价格
认购价格不低于甲方董事会所确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
方股票均价的90%,即11.22元/股。如果甲方股票在本协议签订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则认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乙方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具体的认购价格将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根据届时确定的定价原则确定。
(三)认购数量
钱志达先生承诺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钱志明先生承诺认购
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四)支付方式
钱志达先生、钱志明先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果确定后,按照缴款通知书载明的期限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再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五)违约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而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不能及时履行或给守约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请求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3)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需将认购方已缴纳的认购定金全部返还给认购方,不构成公司违约。
三、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协议由各方盖章或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1、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事项;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事项;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