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5年12月2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主体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综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定为2015年12月2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授予542.5万股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本页无正文,为《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苏为科:________________
沈田丰:________________
陈 勇:________________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