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4)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红菊女士;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07,046,83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45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7,005,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3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0,041,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8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6 人,代表股份 9,962,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3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17,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
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5%;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做了《2023 年度述职
报告》。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17,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
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5%;弃权 0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5%;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17,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
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5%;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17,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
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5%;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五、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17,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
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5%;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17,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
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5%;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17,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
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5%;弃权 0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5%;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17,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
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5%;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17,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
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55%;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十、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17,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
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5%;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17,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
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5%;反对 229,600 股,占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