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收到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刘志坚先生的通知,刘志坚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09%(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刘志坚先生。
2、本次增持前,刘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3,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39%。
二、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及对公司战略规划、可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有助于形成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的统一,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2、增持方式: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3、增持均价、金额:5.20 元/股、24,960 元。
4、增持日期:2024 年 2 月 6 日。
5、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刘志坚 73,300 0.0139% 78,100 0.0148%
三、后续增持计划
刘志坚先生后续暂无继续增持计划。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刘志坚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